2004,我的读书生活

 

中国文学

枕边书

□ 黎戈

  因为失眠所以夜读,或是因为夜读所以失眠,时日已久,已经分不清孰为因孰为果了,所以也就懒得去细究了。卡夫卡在他的日记里写:“我并没有肺病,不过是我的神经衰弱漫过了两岸”,我想借来用一下,“我并没有失眠症,不过是我的阅读欲望漫过了两岸”,哈。算是对世界上最伟大的诡辩致敬。以下是最近的伴我静享无眠的枕边书。

  《苦涩的名声》,西尔维亚。普拉斯的传记,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个没有诗情的人,大多数的诗歌都超出了我的认知经验,出于对异己事物朴素的好奇心,所以我格外的喜欢看诗人们的传记。我认为,好的传记作者应该具有解剖学家和生理学专家的素质,直笔实录,不虚美,不隐恶,可是大多数的传记都是写着写着就变成私小说了,最后干脆变成“传奇”了。

  本书算是提供了一些普拉斯的心理发育档案,简录一些如下:三岁的时候她萌生了与人群的隔离感,因为妈妈给她生了个小弟弟,她对他充满仇恨:“我嫌恶这个婴孩,在他出生前我一直是处在温柔世界的中心……现在,我都能感到我皮肤的细胞壁,我只剩下我自己,就象一块砖只是一块砖,我与这人世的世态的美好结合已告终”。八岁时她深爱的父亲去世,她只静静的看书,不发一言,从学校回家时她对着妈妈高举着一张纸,上面有用大号的印刷字体写的“我决不再婚”,坚持要求妈妈在上面签字,从此父亲的形象就一直封存在她的想象空间里,十七岁时,想成为“无所不知”者,常常以惊人的速度在各种情绪间跳飞,二十岁时失恋,每晚跑去探视一个石像,因为它长的很象那个男人,她帮它掸掉身上的雪,对着它整夜吟诗,二十三岁时认识了休斯,以后的事路人皆知,暂不赘言了。我觉得看到这里已足以强化我的一个陈见,就是:如果按照人种学家S。M。长恩的分类法,地球人共计是九个地理人种和三十二个地域人种,那么,诗人,应该算是第十个和第三十三个,哈。

  纳博科夫的《蒲宁》和海明威的〈雨地里的猫〉,把他俩对照着看很有一种阅读的“跳飞感”,他们是两极,前者是为盛名所累的硬汉代言人,成日里在那儿卖弄肌肉;后者则是心志永远处于未发育状态的成年婴孩,不会开车,不会打字,甚至记不住6位数的电话号码,不会理财,出书后的版税都要妻子去料理,连讲课都要带上妻子,以便在他思路蒸发时帮他续上;一个是明式家具的骨相清奇,一个是文艺复兴式的华丽表情;海明威是反文艺腔的装文盲式的写法,他的作品都是“不带家具”的,反巴尔扎克式的,一切装饰性的细节都用省笔处理,在情节线的两岸简直是寸草不生,而纳博科夫则是细节纷飞的地毯式轰炸。我对用工笔的人向来有点不耐烦,但是纳博科夫的文字除外,我觉得他有一种孩子气的炫技,这个以后我再详谈,今天先说海明威。

  一说到《雨地里的猫》,就想起那年和我男友去三峡,当时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已经不是在爱而是在恋爱了,那个日本人野岛伸司不是说么“什么是恋爱,就是爱情的降温,周围布满市井的眼睛”,我想照这么推算的话当时我们该算是恋爱期,七天的航程,依旧是无话,君立船头,我立船尾,共对一江水而已,第一次看〈雨地里的猫〉就是在这条船上,故事很简单,就是两个美国人,是夫妻吧,在雨季的时候来到威尼斯度假,终日无事,无情无绪,大概也是在一起太久了,连对话都很机械,太太立在窗口,看见雨地里有一只被淋湿的猫颤抖着躲在露天的桌子下面,拼命的把身子缩紧,她就说我要去捉那只猫,它会被淋湿生病的,丈夫懒懒的只是兀自看看书,也不搭理她,她就径自去寻那只猫,经过门房的时候旅馆的老板就和她说了些家常闲话,她喜欢这个男人,最低限度这是个认真听她说话的男人,(看到这段时我会心的笑了,我想起我男友看着我的眼神,爱的降温导致眼神的降温,最后是他的视线已经无法在你身上聚焦,这个温差让我心寒),话说那个女人去寻猫了,旅馆老板差人给她送来一把伞,可是她怎么找也找不到那只猫了,她回到房间,丈夫已经看完了书,在那儿闭目养神,并不正眼看她,她就在镜子前面坐下来,端详着自己,看看正面,看看侧面,看看前脑,看看脖子,把头发梳上去,又放下来,她对他说“我要把我的头发往后扎,在后脑结个髻,我要用自己的银器吃饭,我要点上蜡烛,我要有一只猫,我一摸它它就会呜呜的叫……”他把她喝止了,她转过身去,仍旧望着窗外,喃喃的说“总之,我要一只猫,如果我不能有长头发,不能有任何有趣的生活,我总可以有只猫吧”,她的丈夫已经不在听了,他甚至都懒得费唇舌敷衍她,这时有人敲门,她去开门,侍女站在门口,抱着一只大猫,是旅馆老板送来的。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它的容积很小,但是并没有因此稀释它的抒情气质,我喜欢故事里面那种湿漉漉的倦意,还有磨损过度,用旧了的感情的疲软,让我觉得贴心贴肺,海明威的作品都是很男人风格的,他最温软的作品也是“重负之下男人的优雅”,所以这篇小说中柔软的女性气质让我很意外,有好长一段时间我的网名就叫寻找失猫,后来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那只猫,一气之下我就改名了,我想在这里猫就暗示着一种彼岸生活的可能性吧,“如果我不能有长头发,不能有任何有趣的生活,我总可以有只猫吧”,如果我不能这样……那我总可以那样……吧,这个可能性就是给自己预留的阳光地。

  马尔克斯的《圣女》,我该如何形容马尔克斯,我该如何形容我对他的喜欢,仅仅是一种叙事中的飞行般快感,我觉得这个理由已经足够了,在他那里,所有的可能性都得以通行,在每个转角处都有曲径通幽,有的作者是偏爱在作品中设障,挫伤读者的判断力,从而延迟阅读快感的到来,而马尔克斯不是,他只是让你觉得意外,象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的是一个完全超出视觉经验的世界。而且他比科塔萨尔易于接近,至少他是可以转述的。

  故事是这样:一个自学成材的市政府秘书杜阿尔特,他美丽的女儿在七岁时夭折了,十一年后,村民在迁墓的时候发现这个女孩的尸体居然未腐而且还散发着玫瑰花的香气,村民们都觉得这是神迹,大家自发的组织了一次募捐,捐得款项用于给杜阿尔特做路费,让他这个女孩的尸体去见教皇,从此杜阿尔特就开始背着女儿的尸体踏上了漫漫征途,满世界游走,这成了他后半生的事业,他写信给国务院,给教皇,把女儿的尸体装在大提琴盒子里带着,早出晚归,满世界的追踪教皇,希望可以把女儿的尸体封为圣使……如此过了22年,五个教皇先后去世,动物园的狮子都老死了,他白了头,脱了牙齿,依旧在等,最搞笑的是马尔克斯只是设置了一个痛苦的大前提后就开始不停的抛笑料,他写朋友们看不下去杜阿尔特活的这么痛苦,凑钱替他召妓,结果妓女施施然来了,他并不急于行事,只是和她说家常话,妓女不耐烦,左右环顾“你还拉大提琴?”,说着就掀开琴盖,只听一声狂叫,半裸的妓女冲出了房间,看到这里把我笑的半死。他还写和杜阿尔特同住的男高音,每天晨起吊嗓子,隔壁动物园的狮子就会起床,然后非常动情的放声吟唱,与他相和,我一直想这个场景应该让同是拉丁裔的阿莫多瓦来拍,一定好看。

  我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把某类小说称之为痛感小说,但是大多数描写痛苦的小说,思维半径都是凝固的,也可以说它们是在试图接近痛苦或是模拟痛苦,所以这类小说只算是类痛感小说,就象大多数的爱情小说在我看来只是类爱情小说一样,而马尔克斯,写的是真正的痛感小说,因为,他并没有去复制痛苦的常态,相反,他写的是个体在这个痛苦的负压之下的挣扎与尊严,有时还把他们置身于非常温暖的喜剧情节中,从《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到《礼拜二午睡时刻》,直至《圣女》。

  邓云乡的《草木虫鱼》,这本书的全名应该是《北京四合院草木虫鱼》,因为我只看了后半本,所以书单上只能录《草木虫鱼》,我是配着《毛诗品物图考》和《唐诗植物图鉴》一起看的,颇有异趣,邓是资深红学专家,我顶顶喜欢听他袖手清谈红楼闲事,我可以顺便打着补国学的名义看饱八卦,比如贾蓉的姨太太爱吃什么零食或是钗黛穿什么颜色的内衣之类的,还有助于增加生活的趣味,比如逛街的时候看见千百度的橱窗里陈设的一双仿麂皮的浅口靴,前端缀着一只五彩织锦大蝴蝶,我想这不就是贾宝玉的蝴蝶落花鞋的转世么,暗自窃喜了一会儿,好象“一个人便识破了这一切(阿赫马托娃)”,那真是种很私密的快乐。

200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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